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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4年3月7日 /美通社/ -- 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让"商业秘密保护"成为了企业经营中的"网红级"单词。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构纷纷尝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进行改革,加大了对企业、执法机构的培训力度和保护力度。2024年新春伊始,由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商联讯协办,大成上海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专业组、大成上海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组、大成上海刑事专业组、大成广州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组、大成北京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专业组、大成北京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组、大成北京刑事专业组承办,于2024年3月1日举办大成法律论坛商业秘密上海专场论坛。本次论坛聚焦商业秘密保护的疑难问题和实践探索、商业秘密损害的赔偿界定、竞业限制的管理模式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150多名优秀企业法务代表莅临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博导,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院常务理事张栋教授,大成中国区董事局副主席、大成上海主任王善良律师,作开场致辞。
张栋教授首先对本次论坛的联合主办方大成上海表示诚挚感谢,论坛的顺利召开离不开双方的通力合作。他指出,在当前社会环境之下,知识产权问题越发凸显其重要性,其中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尤其具有重大意义。华东政法大学也将以此次论坛为起点,逐步深化与各界的合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学科水平,为上海乃至全国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对接做出贡献。
王善良主任首先表示了对各位与会嘉宾的热情欢迎与诚挚感谢。他指出,随着信息科技的进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更加隐蔽、形式更为多样,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日益受到关注与重视。希望与会专家深入探讨,畅所欲言,为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陈绍玲教授的演讲题目为"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界定"。首先,陈教授分析了中美经贸协议对商业秘密犯罪条款的影响。然后,他指出了《两高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三)》的特点、存在的问题。最后,陈教授从"不当获取"、"披露"、"使用"和"允许他人使用"四个方面讨论了《两高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三)》的完善机制,就这四种情形下商业秘密损失的计算方法提出了明确的建议。
大成上海合伙人袁源律师,就"商业秘密证据调查——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判例评析"的主题进行分享。袁律师首先强调了企业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之必要性,并分析了近年来侵害商业秘密民事案件数据。然后,袁律师通过3个关键证据个案分析,指出离职员工侵害企业商业秘密纠纷问题凸显。最后,袁律师罗列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关注重点和证据抓手,建议在企业内部建立系统化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以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
大成石家庄合伙人王现辉律师,就《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为公众所知悉举证规则适用难点"展开深入剖析。王律师首先对"不为公众所知悉"进行具体解释,即"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不容易获得"。然后他探讨了"委托鉴定的对象"是事实问题or法律问题的认定。接着王律师通过实务案例分析了重新鉴定的可行性。最后他总结了商业秘密权利人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
大成上海合伙人程强律师,以"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实践探索"为主题进行分享。程律师对比了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前后,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原被告举证责任的分配变化。通过对比可看出,《反法》增加第32条后,原告的举证责任明显减轻。然后,程律师通过实务案例,阐述了商标秘密构成要件"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措施"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以及原被告对于侵权行为证明路径和策略,为企业商业秘密处理以及事前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提供参考。
大成上海合伙人刘峰律师从律师的视角看"商业秘密认知误区和保护策略"。首先,刘律师指出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包括其特征、类型以及相关立法现状。然后,刘律师通过实务案例,剖析了商业秘密案件中容易产生的六大误区,从而引出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木桶原理",即强化短板。最后,刘律师展望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新挑战和新机遇,提出我们将协助企业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和指引。
大成北京合伙人王章伟律师以"商业秘密保护实务几个疑难问题"通过线上的形式为在座嘉宾展开深入探析。王律师首先指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 技术信息" 的定义,对比了"密点"与"载体"的联系和区别。然后,王律师总结了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中密点的修改时机。最后,王律师通过实务案例分析了密点修改的限制,探讨了" 翻看底牌"后,是否可以修改原来主张的秘密点的问题。
大成广州合伙人江点序律师,以"竞业限制视角下的涉密员工管理"为主题进行分享。首先,江律师指出了竞业限制的底层逻辑与顺序,企业商业秘密及其竞争优势是竞业限制的起点与终点。然后,江律师分析了竞业限制诉讼中违约责任的承担,并给出了企业针对涉密员工的管理措施,包括商秘制度的建立、录用通知/劳动合同的书写、岗位职责的说明、保密费、脱密期等。
大成上海合伙人杨傲霜律师的演讲题目为"竞业限制攻守之道"。首先,杨律师指出了《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中"竞业限制构成要件"以及"竞争构成要件"。其次,杨律师通过相关司法实务案例,针对"竞争范围认定司法口径调整"、"设定报告义务条款之必要性"以及"竞业调查之合规与有效性"进行解读。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最高人民法院知产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王艳芳教授,以"商业秘密诉讼实务"为题展开讨论。王教授结合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介绍了反法32条在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案件中的适用以及举证责任的承担。王教授特别以客户名单为例,具体细致地分析了反法32条在经营秘密案件中的适用及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及司法实践的不同做法。此外王教授还对秘密点的修改及时限进行了介绍并提出建议。最后,王教授就"涉药品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展开讨论,分析了其类型、特点以及难点,并结合刑民交叉的实务案例介绍了类似案件的审理和处理方式。
大成上海合伙人杨宇宙律师以"化工行业商业秘密保护实践"为题展开讨论。杨律师首先对化工医药行业商业秘密民事诉讼大数据进行分析,列出技术秘密民事案件原告胜诉率,并指出技术秘密民事案件原告败诉的原因。然后,杨律师对化工行业技术秘密保护趋势做了梳理,对比专利和技术秘密,强调了商业秘密维权难的问题。最后杨宇宙律师结合实践,分享了数个实务案例,提出将刑、民、行三者结合的建议以有效保护商业秘密。
大成上海合伙人朱海斌律师就"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刑事司法的认定难点进行分析。首先,朱律师概述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法规制、商业秘密的特征、立案追诉标准以及近年来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发展。然后,朱律师指出侵犯商业秘密在刑事司法中的认定难点,包括经营信息、保密措施以及损失数额等方面。接着,朱律师对比概括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刑民交叉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最后,朱律师总结了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防范方式,包括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完善特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提升证据意识,树立企业及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等。
本次论坛由大成上海合伙人刘峰律师和李伟华律师共同主持。
至此,本次大成法律论坛商业秘密专场(上海站)圆满落幕,第二场商业秘密法律论坛将在不久的未来和各位相约佛山。本次活动聚焦商业秘密保护的疑难问题和实践探索、商业秘密损害的赔偿界定、竞业限制的管理模式等话题,吸引了众多企业嘉宾驻足交流,线下参与人数超过150人,线上直播观看人次近乎破万。未来,大成上海也将继续通过更专业的服务,积极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要求,以服务政府机关和相关企业为宗旨,提供全流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