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从保障底线民生到实现质量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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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既关系民生,又关乎发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提出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023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省十件民生实事等工作安排,紧扣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政策举措,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兜牢兜准住房保障民生底线,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满足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玮接受广东建设报记者专访,亮出今年广东住房保障工作“成绩单”。



2023年12月,深圳市长圳公共住房项目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

01

集中力量完成硬指标硬任务

目前,广东基本完成今年年度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可以具体谈谈今年广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情况吗?

今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省十件民生实事等工作安排,加强组织统筹,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们通过组织专家团队,到全省各地调研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标推进,多措并举推动完成住房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截至目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进展顺利。全省新开工筹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29.6万套(间),其中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6.2万套(间);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19.1万套(间),其中基本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14.2万套(间);实施发放租赁补贴5.83万户,提前超额完成2023年省十件民生实事。

02

多措并举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年来,广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尤其是持续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推进了哪几方面的工作?

自2021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印发以来,广东不断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首先,完善政策体系“基础点”。一是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实施意见,推动建立“1+3+N”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框架;二是落实金融、税收、财政和水电气费等四项支持政策,鼓励多方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三是建立了六项工作机制,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机制、目标管理机制、项目认定机制、监测评价机制、示范激励机制和宣传引导机制,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工作进展。

其次,抓好调查研究“联结线”。一是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推进实现今年9月底前建立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形成台账的工作目标;二是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监测评价工作,引导各地规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开展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评估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四是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实地调研核实工作,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定期开展实地调研,推动各地按时保质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等相关工作。

同时,构建检视整改“实践面”。一方面,通过落实做好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指导督促涉及问题的9个城市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并定期报送进展。另一方面,全力推进全省逾期在建棚改项目整改工作,组织各市全面排查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在建项目,建立台账清单,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地调研推动项目建设。

另外,搭建信息平台“多面体”。通过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政府、银行携手赋能“数字住保”,全面升级改造广东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平台,助力实现广东住房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和服务等领域数字化发展。

03

积极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

今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在大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如何指导城市人民政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这一住房保障工作新目标?

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是我们国家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重大改革。此次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改革的重点,是拓展保障性住房的新路子,最终是实现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今年9月以来,我们积极统筹推进规划建设全省保障性住房,明确广州、深圳、佛山、东莞4个城市率先探索实践,指导各有关城市按照以需定建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建设计划和五年规划。

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也是新时代赋予我们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新课题。接下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坚决担负起解决住房保障民生问题牵头单位的责任,发挥好省级政策指导和监督实施的作用,督促指导城市人民政府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好群众的住房问题,尤其是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让他们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

04

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对住房领域民生工程方面提出新增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7万套的目标。接下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有效推进全省住房保障工作?

住房领域民生工程作为《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重点聚焦的十大领域之一,将主要工作集中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努力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2027年,广东省计划新增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7万套(间、户)。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公租房5万套,实施发放租赁补贴12万户。

接下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凝聚合力、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

一方面,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制定和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用好土地、财税、金融等各类优惠政策,进一步挖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资源潜力,推进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闲置住房、自有物业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发挥国资国企作用,培育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另一方面,持续做好公租房保障。优化公租房保障方式,推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对其他保障对象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规范租赁补贴发放,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文/蒋雯菁 姜兴贵

◎ 编审:左国兰

◎ 美编:杨榆洁

◎ 出品:广东建设报全媒体内容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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